一、在职的各类研究生(包括在职委培、定向、MBA、法律硕士等)不迁户口,其他非在职的研究生及本科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二、所有的新生入校时均需在保卫处办理报到手续。三、迁户口的新生在保卫处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交:1、《户口迁移证》(请...[详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详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管理,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全校师生员工及家属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一个良好、安宁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详细]
为规范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全员...[详细]
办理新生儿落户须提交: 一、教职工双方《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双方单位无住房证明 四、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生育保健服务证》 [详细]
一、持学校签发的退学文件(或开除学籍文件)在保卫处户籍科办理户口相关手续。 二、持学校签发的退学文件(或开除学籍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常住人口登记表》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详细]
一、凭省、市人事部门审核签发的《引进人才落户通知》、《引进人才情况登记表》、引进单位介绍信、本人原籍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到城关分局审批。 二、持城关分局审批过的《户口迁移证》、学校人事处介绍信、二张一寸彩色...[详细]
毕业离校后丢失《户口迁移证》的学生,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补办《户口迁移证》的书面申请; 2、接受单位人事部门的未落户证明; 3、接受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的未落户证明; 4、《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