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 负责全校安全保卫工作

二、 负责查处校内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一般刑事案件与重大案件

三、 检查、督促、指导校内各单位作好重点场所和要害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

四、 配合有关单位作好一般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转化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监控工作

五、 作好校内各类民事纠纷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

六、 负责校内外来暂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

七、 做好外国人来校暂住管理工作

八、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工作

九、 负责新生入校及毕业生离校的户籍办理工作

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保卫处长岗位职责

一、 主持保卫处的全面工作。

二、 负责校党委、行政有关稳定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的实施与落实。

三、 负责保卫处安全保卫工作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与落实。

四、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及内部管理规范的制定与落实。

五、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 完成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军事机关交给的有关任务。

七、 完成与学校安全相关的其他工作。

保卫干事岗位职责

一、 负责保卫处文字材料和档案资料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 负责保卫处日常及年度考核的有关工作。

三、 负责处内装备器材、办公用具、财产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四、 负责处内业务信息管理工作。

五、 负责往来司法文书及函件处理与印鉴管理工作。

六、 负责保安员工资报表的编制与发放工作。

七、 负责保安员的值班、值勤及管理工作。

八、 负责对外接待与联络、协调工作。

九、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门卫岗位职责

一、 负责校园门卫值勤工作。

二、 负责校园日常巡逻检查与校园的秩序维护工作。

三、 负责自行车车棚的安全工作。

四、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内大型活动的秩序维护和执勤工作。

五、 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重点目标和警卫对象的守卫与警戒工作。

六、 负责校内停车场管理与校园日常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七、 负责寻衅闹事、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收购废旧物品、推销商品等人员进入校内。

八、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门卫值勤职责

1、值勤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举止端正,按规定佩戴肩章、臂章,扎武装带,挂牌上岗。

2、严格执行门卫出入制度,按章履行登记手续,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3、按照学校关于车辆出入检查制度,严格检查出入校园的车辆,做到凭证出入。

4、门卫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勤人员要按时上下岗,不得出现空岗、脱岗现象。

5、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值班制度

一、保卫处在校内设值班室。

二、值班实行24小时制。

三、值班必须到位,不能脱岗。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待来访、求助或报案的师生,认真处理发生的事件和案件。做好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理工作,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请示汇报。

六、做好值班记录。

七、做好交接班手续。特别注意案件、警用物品的移交。

门卫制度

一、我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须在胸前佩戴陇南师专校徽,并随身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校园卡以备查验。家属和单位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须持相关部门印制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

二、凡外单位集体到校园参观学习、参加有关活动者,需事先经学校接待单位同意,并在保卫处备案,方可按预定时间集体组织带队进入。

三、凡来校联系工作、洽谈业务、访亲会友者,凭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校。

四、禁止外单位人员进入校区游玩或锻炼身体。

五、凡拉运货物的机动车辆、小客车经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推行。

六、机动车、三轮车向校外运送的各类物品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物品出门证》经检查登记后方可放行。

七、住在校内的人员外出,应在晚十二时前回校,来访者须在晚十一时前离校。

保卫人员巡逻职责

1、 负责查禁校内的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和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

2、 清理校内闲杂人员及个体摊贩;

3、 负责检查督促校内各部门值班制度的落实。发现、制止并及时报告、处理各类不安全行为和因素;

4、 按照保卫处的安排,守卫重点目标,保卫要害部门安全,保护案件、事故发生现场;

5、 维护全校性大型集会、晚会和文娱活动的治安秩序;

6、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班长职责

1、 在保卫处领导下负责本班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安排,领导全班认真完成执勤任务;

2、 督促全班同志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成员守则及其他应注意事项,认真做好全班的考核工作;

3、 领导全班贯彻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完成学习和训练任务;

4、 经常检查全班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