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全工作
预 警 通 知
[ 2024](第3次)
关于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学院:
根据成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道安委办﹝2024﹞6号)文件精神以及近期以来全国校园周边发生的恶性交通事件、治安案件等,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全体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处作如下预警提示:
一、提高认识 ,保障安全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各学院通过开展主题班会、组织专题讲座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党委宣传统战部、学生处利用校园大屏幕、宣传栏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团委利用新媒体、社团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向师生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规避隐患,谨慎出行,确保交通安全
特别提醒校本部、南苑学生在上下学期间穿越建设东路往返教学楼和学生公寓路段;校本部、北苑学生在上下学期间穿越育才路往返教学楼和学生公寓路段;校本部、南苑、北苑、梁苑在穿越梁山路时段;梁苑至张旗村路口陡坡路段等。以上路段由于车流量大、车速较快、大型车辆出入较多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要求广大师生员工通过上述路段时一定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严防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
3、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为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严禁校园内骑车载人;严禁师生骑乘无牌无证无照电动车及摩托车;严禁电动车“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尤其道路湿滑时,梁苑校区师生在上下学期间更要注意交通安全,谨防在上下坡时发生交通意外。
二、严格制度、加强管理
1、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团委及各学院要加强对外出实习实训、招聘、就业、社团活动等学生出行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制定相关安全预案,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2、学生外出时最好到成县汽车站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乘坐“三无”车辆及 “黑车”;外出学生要保存好车票或购票信息;统一组织学生乘车外出时,实施部门要与成县汽车站签订安全协议。
3、继续教育学院及其他相关学院在组织学员培训和资格考试时,要将学员信息向保卫处报备。如果培训和考试要占用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要向教务处、后勤处、信息中心等处室报备审批。
各处室、学院收到通知后,尽快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排落实通知精神,确保师生安全。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