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预警通知第7次

发布时间:2021-11-25 15:40:3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全工作


预 警 通 知

                      [ 2021](第7                         


关于做好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厅2021年学校安全风险防范7号预警》《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提示》精神,现将近期有关安全工作予以提醒,请相关校内单位按要求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冬季用电防火安全以及对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心理疏导、矛盾纠纷摸排等方面进行扎实细致的工作。请各学院、处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加强防范和宣传教育,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学生健康安全,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0211128日前报保卫处汇总。

一、校内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进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预防火灾发生。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办公区域做到人走电断。

三、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明火和电加热器具。

四、在用酒精消毒时尽量远离火源、电源,不得将酒精与其他易燃易爆品混合存放。

五、各学院要集中开展一次教育活动。要全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等,要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引导学生热爱学习、热爱生活、珍爱生命、消除心理焦虑,培养学生爱家爱国爱社会的情怀,提升道德修养。

六、各单位要开展一次排查。目前,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但大概率存在线下教学后疫情防控与疫情次生危害风险叠加、学校家庭社会多情境风险叠加、疫情防控与常规安全工作问题叠加的风险,校园安全形式依然严峻。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涉学生个体极端事件隐患梳理排查,对发现异常行为的学生要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全力确保学生安全、校园和谐稳定。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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