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预警通知第5次

发布时间:2021-06-08 16:42: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全工作

预 警 通 知

                           [ 2021](第5                         

关于做好近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厅2021年学校安全风险防范4号预警》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处室、学院高度重视,提前预防,加强防范和宣传教育,做好全体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近期,我省个别地方先后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件,致多名学生溺亡,令人痛惜。随着气温回升,预防学生溺水形势再度严峻。为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各处室、学院要做好以下宣传教育工作:

1、宣传统战部、学生处、保卫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QQ、微信、室外大屏等多渠道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介绍防溺水安全常识,强化溺水警示教育。

2、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了解掌握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3、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引导学生家长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重点做好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时段的教育和引导,要引导学生家长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活动),切实做到学生安全监管无缝衔接,全力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近日,安徽省、辽宁省、广东省等连续报告多例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根据《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为防止疫情在校园传播蔓延,各处室、学院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指挥体系24小时运转畅通,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人员和物资储备,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要配合社区开展好网格化排查,对近期从安徽、辽宁、广东、深圳等地来甘来校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做好登记并移交属地社区或防控办。要全力配合社区做好人员后续管理服务工作,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服务。

3、要通过不同方式及时转发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引导教育广大师生防控意识不放松,健康习惯要保持。

4、要扎实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做到应接尽接,不漏一人。

三、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及相关处室要认真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提前谋划,制订详细的离校计划表和扎实的服务措施,要教育引导毕业生在发布求职信息以及各类信息推送中保管好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盗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加强管理,正确使用各类电器设施。后勤处要加强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礼堂、教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用电安全管理和巡查,在上述区域严禁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在上述区域外挂电线给电瓶车或电动汽车充电,一旦发现后勤处要坚决制止。

五、强化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学院及学生处、后勤处、保卫处等相关处室要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特别要加强对学生公寓中存在的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夜不归宿等现象的检查和处理,确保学生公寓安全。

六、严格活动审批程序和安全预案,切实保障活动安全。各学院、处室要对各类活动在活动开展前、开展中及开展后做好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切实保障活动开展的安全性,谨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安全工作无小事,要做到警钟长鸣。收到此通知后,各学院、处室要通过例会或班会再安排、再部署,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及“党政同责”,从小处着手,齐心协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和校园安全。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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