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预警通知(五)

发布时间:2016-01-06 00:00:0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学校重点部位的防火用火安全,根据成消委【2015】11号《成县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形势,现就有关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冬春防火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最近,我校接连发生两起火灾事故,对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挑战。各处室、院系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各项消防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要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岗位明确,人人有责。

各院系:要对各自区域内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体育器材室等进行立体全方位的梳理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加强对院系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挥义务消防员的作用,使其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

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教育驾驶人员要特别注意冬季行车安全。

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定要注意防火、防暖气片渗漏。做到安全用电,确保档案的安全管理。

后勤处:要对全校所有校舍进行严谨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特别要排查学校餐饮中心、水、电、气及冬季取暖设施设备,及时清理学生食堂抽油烟管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基建办要加强学校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火灾防控工作,配齐消防设施,培训义务消防员,杜绝再次发生火灾,确保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督促南、北校区门卫室安全取暖,防止煤烟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避免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要把消防安全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结合冬春季节消防安全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学生公寓的巡查工作,杜绝学生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严格管控在公寓内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防火安全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保卫处:要牵头组织学生处、后勤处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协调河东派出所对学校重点部位和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督促整改。继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三防”建设,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门卫制度,督促门卫安全取暖,防止因使用明火而发生火灾或煤烟中毒等事故。

图书馆:严格遵守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在冬春季节,要严格控制明火的使用,使用明火必须报批;严格用电管理,禁止使用大功率用电器。

二、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各处室、院系在接此通知后,要全面开展一次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安全大检查。特别要提醒教职员工,高度重视家庭消防等安全工作。居家用电、取暖时要注意安全,外出时要及时关闭电源,锁好门窗;使用蜂窝煤炉时要防止煤烟中毒;同时提醒各住户,暖气管道中的循环水中加有软化水的化学药品,千万不要私自抽放暖气水,以免引发不良后果;有私家车的教职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要高度重视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行车安全;在外出时一定要特别关注天气预报,带上防滑链条等必要的安全设施,确保行车安全。坚持处室、院系领导值班责任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及时稳妥地进行处置。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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